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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遵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文件精神,立足本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及名称: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与规章制度,研究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学校同步设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执行,依法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条 招生计划
学校严格遵照招生计划审批管理要求,由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年度招生计划,依法依规报请河南省教育厅审批核准。学校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设置及计划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发布的信息为准;招生信息将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实际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为准。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已完成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我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均无限制要求。
第五章 录取政策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学校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二)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三)同分数考生录取办法:对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的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安排录取专业。
(四)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五)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各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七)学校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及听力不合格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不采取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五条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专业以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见专业列表
(二)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三)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1000元/生·年),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一)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免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分为3个档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元/生·年。
6.基层就业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三)校内资助政策
1.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2.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具体资助办法按《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3号
联系电话:0371-69256666/61039999
官方QQ群:118379987
邮箱:zsjyc@zzyyzy.edu.cn
网址:https://www.zzyyzy.edu.cn
邮编:452385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2026年5月
2026普招招生专业一览表

2026-05-15 14:13:18
为切实推进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遵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文件精神,立足本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及名称: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政策与规章制度,研究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学校同步设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执行,依法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条 招生计划
学校严格遵照招生计划审批管理要求,由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年度招生计划,依法依规报请河南省教育厅审批核准。学校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设置及计划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发布的信息为准;招生信息将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实际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为准。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已完成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并参加考试的考生。我校各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均无限制要求。
第五章 录取政策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学校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二)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三)同分数考生录取办法:对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的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安排录取专业。
(四)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五)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各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七)学校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及听力不合格考生。
第十四条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不采取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五条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专业以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见专业列表
(二)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三)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1000元/生·年),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一)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免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分为3个档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元/生·年。
6.基层就业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三)校内资助政策
1.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2.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具体资助办法按《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3号
联系电话:0371-69256666/61039999
官方QQ群:118379987
邮箱:zsjyc@zzyyzy.edu.cn
网址:https://www.zzyyzy.edu.cn
邮编:452385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2026年5月
2026普招招生专业一览表
